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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 已是百年身——网络玄幻文学的忧思

方舟网讯: 前阵子,翻开新京报,一条名为《网络文学为何沉迷于玄幻?》的评论吸引了我。不经意间,所谓的“网络文学”已走过了十年的岁月,在80后、90后间掀起一股股“奇幻热”、“玄幻热”,深深影响着他们当下的生存方式。 

  翻开百年前的历史,我们也会惊奇的发现,在晚清与民国初年,也有这样一股“怪力乱神”的热潮。那是个剑侠可以飞天,月界可以旅行,星球可以殖民,未来可以探访,雷电声光磁可以收摄为法宝,雪山老祖可以大斗罗马教皇,各种稀奇怪异的物象可以演义的神魔传承、中西碰撞、光采陆离的时代。这一切,与百年后的这股“玄幻小说热”,是何等的相似。 

  坦白来说,所谓的“玄幻小说”也罢,“网络文学”也好,其实质与清末的科幻奇谭与狂想小说,与被一些学者讽之为“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的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小说,还是与什么《年大将军平西传》、《蜀山剑侠传》,没什么不同,完全可以视为一种以网络为新载体的通俗小说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我们可以称之为新时代的一种娱乐工具,是一种通俗的娱乐的大众小说类型。与百年前的通俗文学热潮相比,现在的网络文学、玄幻文学不过是换了种连载的形式罢了。

  一些专家批评这种小说,指责其“低俗、装神弄鬼”,实在是没有必要的。文学的功能和类型本来就是多元化的,通俗文学的重要功能就是娱乐大众、泄导人情,既然有所谓的“阳春白雪”,那么有所谓的“下里巴人”也就不足为奇。玄幻文学是大众娱乐、自我娱乐的一部分,人们既需要阳春白雪的高雅文学提升自己,也需要在通俗文学中求得轻松。

  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玄幻热,其首要的目的还在于“娱人”或“自娱”。网络小说不过一种市民阶层的精神消费品,一种反映大众社会价值观的商品性文学。大众关注的不是网络小说的文学性与艺术价值,而是它所表现的奇妙的生存状态以及那种强烈的代入感。

  在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80后,较之于他们的前辈,他们无疑生活在一个更开放、更民主和更多元的时代里,他们所面对的,乃是思想的大启蒙、大碰撞,与晚清时期一样,他们也遇到了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的冲突与变革,见证着中国社会的历史性巨变,自然的,他们也就陷入了所谓的“现代性”危机乃至“后现代”危机中。逃避现实是人类的天性,作为在危机中求存的一代,他们也自然会把文学注意力转向与他们生活紧密相连的网络游戏的虚拟天空,玄幻小说,也就随之应运而生。网络玄幻文学的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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